随着网购的流行,收发包裹成了不少市民日常的事情,但是当快递公司业务员送货上门时,时常遇到家中无人的现象,快递员常常会把包裹放在小区物业值班室,让业主自取。但在济南市历城区的富润康城小区,物业公司却要向业主收取保管费,根据包裹的大小,每件每天收费1元或2元。本应为业主提供便利的物业公司此举遭到市民质疑。“平时大家都要上班,物业代收包裹很方便,而很多小区收货都是免费的,我们都交过物管费,物业应该尽力替业主服务才是。”富润康城小区的一位业主认为。
但物业公司却认为,小区每天的快递包裹很多,为了给业主代收包裹,物业公司得专门拿出人力和场地来,看似小事,但这些都要付出成本。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剑南律师对此表示,物业公司代收业主包裹保管费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了代收包裹并收取保管费,物业公司收取保管费就有依据。如果物业管理合同明确注明代收包裹并保管是物业服务义务的一部分,那么物业公司无权收取保管费。如果物业管理合同对该部分没有约定,按照通常的理解,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一种委托和被委托关系,物业公司就是为业主服务的,代收包裹应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之一,不应另外收取保管费。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怡红则认为,物业公司只负责住户以外公用区域的卫生保洁、小区绿化、小区治安等事务,没有为业主代收包裹的义务。造成业主不满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楼房设计不合理,没能预留出足够的空间来建造属于业主个人的邮箱。“现在建造的很多小区看上去很高档,但是有些配套服务却不够健全,如公厕和邮箱。有的小区规模虽然很大,但是很难找到一个公共厕所,很难找到属于住户的个人邮箱。住在这类小区的业主,就连订阅的报纸邮局都无法送到业主家里,而是由物业公司的门卫代收,其实这些都是不符合小区设计规范的,是开发商偷工减料的结果。”王怡红说。
王怡红还指出,即便物业公司为了给业主提供便利,代业主义务收包裹,一旦发生丢失,责任分担也是个问题。若物业公司收费做这事,就有看管好代收包裹的义务,一旦发生丢失或者损坏,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表示,消费者一旦支付了快件的邮资,负责送达快件的快递公司是有责任、有义务把快件送到收件人手中的,即便让人代签代收,也得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允许。“真需要将快件放在小区物业,物业公司所收取的保管费也应由快递公司支付,这实际上是减少了快递公司再次送达的麻烦。寄件人已经付了邮资,对邮资以外的费用,收件人没有义务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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