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本报报道了广州市民梁先生在大润发超市番禺桥南店购买到发霉的品牌火腿肠一事(详见本报15日A6版报道)。15日中午,大润发超市番禺桥南店的工作人员去到梁先生家里当面致歉,同时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梁先生获超市赔偿4000元,对此他表示满意。
15日,关于梁先生维权的报道见报之后,大润发番禺桥南店的客户经理蒋先生联系了羊城晚报记者。他承认,梁先生所购买的品名为“旺润猪肉加餐火腿肠”的霉变火腿肠确实是从大润发超市购入。但对于火腿肠霉变问题,蒋经理表示,目前问题产品的具体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他们推测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运输过程中,由于外包装破损,天气炎热才导致发霉。“同批次产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并未发现相同情况,而且生产厂家也能提供所需的检验报告,”但他表示,为了安全起见,与梁先生所购买的霉变火腿肠同批次产品,大润发超市承诺全部下架,“保证不会有其他顾客购买到这批产品。”
而就赔偿问题,15日中午,梁先生与大润发超市双方也达成了协议。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梁先生应该得到“一赔十”的赔偿,不过,考虑到梁先生的孩子已经吃了一根火腿肠,谁都不知道吃下肚的火腿肠到底有没有霉变,超市方面与梁先生最后协商,除了按照“一赔十”的标准赔偿梁先生73元(火腿肠售价7.3元)外,另给予梁先生4000元经济补偿。记者李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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