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梅州80后纪检干部吴汉林涉嫌受贿超千万元。昨日,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韶关市中院对吴汉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网,9月5日)
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纪检干部,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受贿达1000多万元,实在令人“惊叹”。可以说吴汉林野心大,也可以说“糖衣炮弹”来得太猛烈,让人招架不住,但是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制度上,出在对公权的约束上。
官不在高,有权则灵,权不在大,管用则行,腐败的根源并不在于官职大小,而在于权力“可操作性”的强弱,纵观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例,无一不是公权游走在监督的边缘,权力寻租置身于监督的盲区,公权运行需要更坚固的轨道,需要更明亮的阳光,对于那些手握实权的官员,更需要“预防为先”,从制度上限制其权力的自由和放纵。官员的意识形态在美女与金钱面前到底会不会发生变化不是关键,关键是公权必须按照预设的法治轨道运行,官员没有了权力的“资本”,自然也丧失了腐败的机会。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永远不会过时,因为这紧密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也紧密关系着社会的公平公正,更紧密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健全科学民主的权力运行机制势在必行,要提高官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扎根在“为人民服务”的泥土里,可从四个方面入手:
建立权力分化、连结、决策协调机制,打破领导官员独揽大权的局面,推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甚至将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交给民众,解决官员“拍脑袋”和“一言堂”的问题;
加强制度透明和程序公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尽可能地向公众展现政务工作,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法律规范政府非涉密信息的公开行为;
健全循环监督体系,扫除监督的盲区,每一个官员都应当受到同等“待遇”的监督,监督要像“圆”一样,而非“金字塔”,同时可以考虑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凡是举报官员腐败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重赏,调动全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官员必须严格法办,同时严禁“法不责众”的现象发生,对“团伙犯罪”更要一窝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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