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频道 | 新闻 | 乡镇 | 健康 | 文化 | 旅游 | 房产 | 汽车 | 体育 | 美食 | 浙商 | 图片 | 原创 | 婚恋 | 影视 | 家居 |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  政民零距离   |  深度关注   |  城市话题   |  民声资讯   |  曝光台   |  微博
您当前的位置 :绍兴频道 > 互动 > 深度关注 正文
评论称窗口单位“不给群众找麻烦”应成共识
sx.zjol.com.cn  2013年10月22日  绍兴频道

  最近,央视《焦点访谈》以《证难办脸难看》为题,报道了两个例子:一是北漂小伙小周为办理护照,6次跑回距北京300多公里的老家武邑县,却遭遇当地出入境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的事件;二是江苏省丰县小狄在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丰县工商局大沙河分局往返11次办理营业执照和法人执照。这引起很多人共鸣。现实生活中,为办各种证件来回跑、各种折腾的案例不在少数。

  权力,就是影响和支配他人的力量,是决定事项的控制力。如果对行使权力的人,不加以规范和控制,权力不被关进笼子里,这种支配权、控制权就很容易变成玩弄他人的力量。现在,一些行政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动不动就折腾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其实就是用权力给群众找麻烦。比如那位北漂小伙,根据相关规定,明明他办理的因私签证,并不需要那么多证明材料。可是相关办事人员却宁可让群众多跑腿、白跑腿,也不愿意方便一下老百姓。这样恶劣的做法,不仅让当事者不胜其烦,也造成了行政机构的无谓消耗与空转,消磨着政府公信。

  好在媒体曝光后,河北当地官员表示:“谁给群众找麻烦,我们就让谁有麻烦”,相关办事人员也已经受到处理。但这样的问题,能因此消失吗?我们需要认真反思一下:为什么总有人宁可“给群众找麻烦”?为何总要在媒体曝光后,相关办事人才能够“有麻烦”?

  如今,一些政府行政机构人员“习惯性”地“给群众找麻烦”,与行政机关的办公事项不公开、难透明不无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怎样的手续、怎样的证明,达到怎样的条件,这些都应该是提前公开公示,被提前知晓的。可事实却常不是这样。一些行政机关的办事要求、条件要么不对外公示清楚,要么公示的要求和原则都很模糊,没有做到明明白白,群众看了难免一头雾水。这就很容易让相关工作人员“灵活掌握、自由发挥”,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这个自由裁量的过程中,办事人员就可能驱使老百姓跑来跑去,从中创造寻租牟利的机会。

  一些政府行政机构人员“习惯性”地“给群众找麻烦”,也与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杂、管得过宽,办事程序不规范有关。正因为很多时候事无巨细都需要审批,不得不来办事的老百姓,才让相关办事人“有麻烦可找”。为了尽快办好事务,大多数人一般会选择妥协,这也间接使得那些“给群众找麻烦”的办事人员,很少有麻烦。

  要真正消除“给群众找麻烦”的现象,就既要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更多群众明白办事程序与办事内容;又要做到简政放权,减少不该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也要加强制度监管,对那些违规办事者施以严惩,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

  当下,在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行政机构尤其是一些窗口单位要真正“贯彻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还需要从少折腾老百姓做起,让“不给群众找麻烦”成为共识吧。(李妍)

 
7.6K
  来源: 新民网  作者:  编辑: 筱应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