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诸暨店口的蔡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砸重金装修的新房,竟然被一个劣质水龙头给糟蹋了。说起这一起“水漫金山”式的烦心事,蔡女士十分气愤。
今年9月开始,家住店口镇的蔡女士开始装修自家的新房子。前段时间,她在镇上一家卫浴店花300元购买了一个水龙头。可没想到的是,水电工安装时却发现水龙头是坏的,根本无法使用,建议蔡女士去商家处更换。于是,蔡女士就前去找商家换货,然而商家拒不承认水龙头有质量问题,卫浴店老板更是当了一回水管工,亲自上门给蔡女士进行安装。
“当时应该强硬点,坚决要求更换水龙头,不然也不会连新房都给淹了。”蔡女士说,就在卫浴店老板上门安装的当天晚上,水龙头就断裂漏水,等她发现时,房子内的家具、地板全部浸泡在水中,已经无法使用。
事发后,蔡女士找到卫浴店,要求对方赔偿,却遭到拒绝。气愤的蔡女士于是向店口消保分会投诉。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蔡女士家中了解新房受损情况,同时与水龙头制造商取得联系。经初步核实,该水龙头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由于管壁过薄、无法承受水压,才导致断裂漏水。
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首先对卫浴店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消费者拿着存在质量问题的水龙头前来更换时,就应该第一时间予以确认并调换合格产品,而不是强行安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工作人员分析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应该承担责任。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商家赔偿消费者蔡女士经济损失3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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