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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以“木柁精神”填补浙江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空白”
2015年04月16日 09:34

  “有网友反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还存在不少环境卫生问题,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还有不小的距离,您认为,应如何做好这方面呢?”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街道、党员干部和市民合力,我们将展开全方位的环境整治行动,落实长效保洁机制……”

  昨天,诸暨市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发布会,各局办就市民关心的创建问题一一作答。当前,继年初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后,手持创建“资格证”的诸暨,已全面展开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以诸暨特有的“木柁精神”,全力攻坚。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目前,全国文明城市(区)有53个,其中县级全国文明城市4个,仅占总数的1.1%,而浙江还未有县级城市获得过这一荣誉,仍处于“空白”。

  为适应中央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需要,中央文明办大力推进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出通过2017年、2020年两个创建年段的努力,使县级文明城市占文明城市的比例从现在的1.1%上升到10%以上。对于诸暨而言,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机遇。

  “诸暨‘创建’的历史,是‘创建必成’的历史。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都是一次性创成功。”诸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创建办主任章新康表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年中,诸暨将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实施完善城市路网、治理交通拥堵、绿化城市园林等一系列利民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和城市现代文明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诚信是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为此诸暨还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提升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建设。

来源:     作者: 见习记者 陈佳莹 市委报道组 吴飞坚     编辑: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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