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商银行推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综合服务方案,包括银行存管、联合存管以及账户管理三种模式;服务对象也从单一地向P2P平台提供存管服务,延伸至为P2P平台、第三方支付公司、P2P系统开发商等P2P生态圈的主要参与者提供全面合作方案。据了解,除了浙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也纷纷涉足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昌林看好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发展:“民生银行的P2P托管系统已上线,并与多家P2P平台展开了合作。”也有银行考虑到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而相对谨慎。中信银行副行长郭党怀表示,对于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目前,中信银行正积极规划,谨慎进取,并优先考虑风险把控。
对于风险防控,浙商银行提供一人一户、P2P平台自有资金与交易资金隔离、资金流信息流匹配等安全防范措施;在资费方面,浙商银行将按平台网络借贷年交易额1‰或3万元/年的标准收取存管费,对于优质平台,还将给予最优收费政策。
“P2P行业未来或有很大发展空间,银行托管的及时介入可为其带来更多业务增长。同时,通过介入P2P资金托管,可以帮助P2P平台防范行业风险,这也是银行业支持普惠金融的探索。”张昌林表示,对P2P行业来说,银行介入资金托管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P2P平台的信任度。由于银行对风控要求比较严格,对托管合作对象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可以避免众多P2P平台无论大小都在同一个层面恶性竞争,更有利于资质较好、规范经营的P2P平台的发展。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