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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了!在绍兴货车有一次超限记录就禁入高速

发布时间:2019-11-04 13:20:59 来源:绍兴晚报 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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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与本文无关

  针对超限货车监管的两项政策“加码升级”:从11月1日起,货车司机只要有一次超限违法记录,就被限制驶入高速公路。从本月15日起,超限运输处罚“自由裁量权”取消。

  11月3日,绍兴一家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师傅,主动前往市直公路治超联合大队处理窗口,为他在104国道北复线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接受处罚。根据执法仪显示,张师傅被认定超限14吨。

  根据相关法规,每超限一吨罚款500元,张师傅应被处以7000元罚款。“因为张某主动接受处罚,根据省交通厅‘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按50%的幅度减轻处罚,实际罚款3500元。”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不过,这一“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即将取消。“为吸取无锡高架桥坍塌事故教训,今后绍兴市对超限运输的执法将愈加严苛。从11月15日起,根据省统一安排,绍兴市将取消原‘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这一条款,将按实处以每吨500元的罚款。”绍兴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副科长徐辉表示。

  另一方面,自今年7月1日起,绍兴市各条高速公路全面启动“违法失信清单”管理。被列入清单内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如未按时接受处罚,就会被劝返。据了解,当时的“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仅将有三次及以上高速公路超限违法记录的列入“违法失信清单”。而从11月1日起,“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将严格升级,司机只要有一次超限违法记录,今后就将被限制驶入高速公路。

  截至目前,绍兴市高速公路入口累计劝返超限超载车辆3382辆,高速公路超限率由6月份的5.24%下降到目前的1.61%。“这一政策的‘加码升级’,将有利于遏制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行为,有利于保护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安全。”徐辉表示,除此之外,有普通公路非现场违法记录且未主动接受处罚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也将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根据建设方案,绍兴下辖绍诸高速、嘉绍南接线、绍诸延伸线(安亭高速)、甬金高速绍兴段(嵊新高速)4条高速公路,需增设入口称重称台设备19套,目前即将进入设备联调阶段。随着该批入口称重设备的运行,未来一旦发现有超限超限行为的“违法车辆”,无论此前是否有违法记录,都将无法驶入高速公路。

标签:超限;违法;高速公路;处罚;自由裁量权;记录;绍兴市;清单;违法失信清单;视觉中国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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