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2008年房市不景气时,王某将一套面积为119.06平方米的房屋以59.2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但未办理过户。
然后,过了这一年,房市坐上了过山车,一路上扬。
到2010年,这套房子已经卖到了110万元。
想想又没办理过户,王某来了一个“一房二卖”,又将房子以110万元的价格卖给罗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王某的这种做法很快暴露了出来。
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李某与王某的房屋转让协议,由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李某购房款53.28万元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50.82万元,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王某多次提出判决数额太高,要求法院按他提出的只赔偿70余万元的方案去履行,否则就不履行法院的判决。
就这样,这事一直拖到了今年。
法院认为王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鄞州警方。
本以为自己就可以这样拖着,当民警找到王某时,一听要被拘留,这才慌了。赶紧找到李某说好话,希望能与李某协商解决该案,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的父母向李某支付了70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在3月底前付清剩余的35万元。
目前,王某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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