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上的价格是大多数消费者点餐的重要参考依据,而要是菜单上没有价格或价目模糊,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前几天,新昌消费者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前几天,消费者王先生到新昌儒岙镇一家餐馆吃饭,拿起菜单,随便点了几个家常菜,根据菜单价格,鸡蛋羹8元,芹菜香干10元,酸菜鱼28元,两碗拉面30元,总计76元。结账时,店员却告知其一共消费了95元,王先生很纳闷,怎么凭空多了19元。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店员解释说,菜单上的价格是过去的,现在很多菜的售价都上涨了,鸡蛋羹和芹菜香干的实际价格均为15元,酸菜鱼也要35元了。觉得上当受骗的王先生要求店方开出消费详单和发票,第二天便投诉到消保委儒岙办事处。
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后,专程到被投诉餐馆了解情况。餐馆负责人解释说,2013年以来,餐馆里大部分菜价都作了调整,但为了节省成本,依旧使用2012年的菜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商家价目模糊、随意抬高价格等‘打马虎眼’现象皆为欺诈行为。”工作人员认真地向商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商家表示愿意退还王先生19元,并更新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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