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天,刘艳满怀欣喜地开始装修住房,当时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从此便走上了一条充满心酸的维权道路。
2012年下半年,在书店打工的刘艳和丈夫东拼西凑,终于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之后刘艳偶然看到了一则由西宁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印发的广告单,广告单上写着“最疯狂家装套餐组合只要27900元”,这让经济不宽裕的夫妻俩心动不已,在咨询过后刘艳与这家公司签订了此套餐合同。
广告单上显示:27900元的套餐里包含全房墙面漆、名品木地板、名品瓷砖、实木门、豪华浴室柜一组、名品坐便器、门锁、合页等。合同签订后,刘艳交了第一笔装修款15000元。
没过多久,在装修公司的催促下,刘艳又将其余的装修款打给了对方。两个月后装修结束,刘艳和丈夫赶紧过去看装修好的房子,结果一看就傻了眼:墙上到处都是一米多长的裂缝,瓷砖间的缝隙竟然可以插进打火机,橱柜更是一塌糊涂,同时合同里承诺的品牌建材基本上都被“狸猫换太子”,而且所谓的豪华浴室柜也不见了踪影。
“合同里承诺的名牌地板、瓷砖、卫浴全都变成了质量很差的杂牌产品,门套、窗套七扭八歪,装修成这样根本没办法住!”刘艳说,在几次交涉中装修公司都矢口否认未履行合同,到后来则干脆不接电话甚至暴粗口。无奈之下刘艳找到了城中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却未被受理,刘艳只好来到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求助。在省消协的调解下,对方答应补偿6000元,并与刘艳写了合约书,然而接下来刘艳的噩梦才真正开始。
刘艳说:“装修公司不但不执行调解,反而发短信、打电话辱骂我,甚至威胁恐吓。”2012年年底,刘艳又一次到装修公司讨说法,公司负责人龚某竟伙同他人将刘艳打得头破血流。2013年春节过后,刘艳正式向西宁市城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之前承诺的6000元并赔礼道歉。然而,在法庭上刘艳得知,装修是否履行了合同需要做司法鉴定,费用高达两万元。另外,她所提供的家中照片、合同等证据因无从证明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因此第一次开庭无果而终。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燕表示,消协作为消费者权利保障机构,有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互相调解的权利,但并没有执法权,调解不成就要走司法程序,而对于当下许多消费领域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法律上还有一些空白之处,因此导致消费者维权艰难。“此外,司法诉讼成本较高,若消费者无力承担也容易陷入两难境地,许多消费者不仅因为诉讼耽误了工作,而且最后还是因为费用难以负担不得不放弃维权。”陈燕说。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想起这半年来的经历,刘艳的情绪几度失控甚至失声痛哭:“赔偿金已经无所谓了,我只想要个说法!”刘艳表示,眼下第二次开庭就要开始了,法院、消协和媒体正在积极帮助她寻找新的突破点。“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条维权之路我一定要走到底!”刘艳说。
摘自新华网/张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