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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承诺:付1000元钱,减肥10公斤
实际效果:减了2.5公斤,还有副作用 消费者要求退一半费用遭到拒绝,经协调顺利解决
2014年10月27日 08:49

  “当初商家信誓旦旦,支付1000元钱,就能在一个月内减肥10公斤。结果做了18次,付了1380元,体重只减了共2.5公斤,这家减肥机构太不厚道了!”昨天,家住上虞区的应女士对记者说。

  不久前的一天,经朋友介绍,应女士去地处上虞区开发区的一家减肥机构减肥。减肥机构工作人员吹得天花乱坠,称他们采用国际先进的溶脂技术,不仅能帮顾客减去多余的脂肪,还能减少脂肪的数量,这让应女士怦然心动!“当时商家推荐做一个减肥疗程,支付1000元,体重能减10公斤。”应女士称,因商家承诺无效退款,所以她就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减肥者队伍。

  所谓减肥,就是肚子上缚一只中药包。工作人员称,中药包讲究“温补”——温宫散寒,从根本上解决减肥反弹的问题。这家减肥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告诫,一天只能喝一杯开水,水果也只能早晚一只苹果,饭也不要多吃。

  开始几天,还真有效!应女士称,一开始体重确实降了几斤。但过了一段时间,体重不降了,接着另一个情况出现了。“造成了便秘!”应女士称,去当地医院检查了一下,医生称,她正在进行的减肥可能是脱水减肥,建议她停止。

  然而,爱美的应女士不肯轻易放弃。她继续来到这家减肥机构咨询,工作人员建议,再付少量的钱,上第2只药包。

  一次又一次,经过18次减肥,还支付了1380元钱,可最终体重只减了2.5公斤。

  减肥减得不多,反而惹来便秘,这让应女士很尴尬。于是,她以效果不佳为由,要求减肥机构退还一半费用。“我觉得,既然使用了他们的中药包,是该支付一部分费用,现在提出退半价应该是合理的。”应女士称。

  但是,应女士的退款要求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商家认为,如果继续下去,应女士一定能够成功减肥,现在半途而废,是她自己的责任。

  应女士遂向上虞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求助。消保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当初商家承诺无效退款,现在应女士减肥虽然有点效果,但达不到商家承诺的效果,消费者提出减半退款是合理的。

  经过一番交涉,最终商家同意退还应女士690元钱,这起消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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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何翔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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