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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江水域昨大规模整治 水下“机关遍布”,捞出几百只地笼
河道整治不仅要“洗脸”,还要“清肺”
2015年04月11日 08:43

  “五水共治”治的不光是河道的“脸面”,更重要的还是清水体的“五脏六腑”。昨天上午,越城区农水局联合灵芝镇政府等多家河长单位,动用16艘执法船对梅山江水域及其支流开展大规模整治,一个上午下来,打捞出了800多只地笼。

  昨天上午9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从镜湖新区管委会西侧梅山江码头出发,沿梅山江两岸进行整治。从河道表面看,梅山江的水质不错,水面宽广、清澈,很少见到漂浮的垃圾。不过,水面之下的情形就截然不同了,可以用“处处是机关”来形容了。

  用于打捞的水泥船、小划船、大船沿着河道两岸开始清理,结果打捞工人在打捞过程中,发现水下密密麻麻都是地笼。工人们只能一个一个地将地笼往上拉,这些地笼多数长达10多米,有的甚至达到数十米,拉上来相当费劲。

  在打捞过程中,不少附近放地笼的居民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这是他们随便放一下玩玩的,对水体没有造成多大影响,要打捞清理执法部门应该事先跟他们商量,不能没收。事实上,记者了解到,从今年3月份起,我市就在水域集中的区域张贴了禁渔期通告,要求禁渔期停止所有捕捞作业,放地笼更是不允许。

  昨天上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20名打捞工和5名志愿护渔队成员,共清理出800多只地笼,梅山江及其支流水域的“水下机关”基本上清除干净。

  据了解,这是绍兴市区今年第一次在禁渔期开展的大规模地笼整治行动。越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施关林告诉记者,地笼是一种隐蔽性、掠夺式的捕捞工具,对底层鱼类资源的繁育威胁很大,会严重破坏水域内的生态平衡,影响水体的水质自净能力。正是因为这一点,地笼已经被渔业法列为外荡水域的禁用渔具。

  但是,绍兴大大小小的河流里,放地笼的行为依然很普遍。

  记者了解到,我市已经发布“禁渔令”,明确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在4月1日到5月31日期间,上虞区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在5月1日零点到9月30日24时,新昌县澄潭江镜岭大桥上至石门水库大坝在4月1日零时到6月30日24时期间,为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

  下一阶段,农林水利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规违禁渔具,给产卵期的水生动物繁殖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一方面保护渔业资源,另一方面为民众营造一个更干净优美的水面环境。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裴金红 文/摄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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