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外地的张先生驾着自己的车经过嵊州时出了故障,拖到修理厂时缴纳了2万元的押金,谁知理赔时发现少了500元,原来是拖车费的发票找不到了,但修理厂不承认。经过消保委的协调,此事终于圆满解决。
去年11月10日,张先生的汽车出现故障后被拖到某修理厂维修,并缴纳了2万元押金。谁知理赔时发现缺少500元钱,于是找保险公司咨询,工作人员答复是修理厂未将拖车费500元上报上去。张先生找修理厂反映此事,对方却不承认。近日,愤怒的张先生拨打了12315维权热线。
嵊州市消保委经过调查了解到,修理厂之所以没有把张先生的500元拖车费上报给保险公司,是因为该项发票找不到了。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修理厂负责补一张500元的拖车费发票;并与保险公司沟通,把500元钱退还给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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