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以老年人为听众,在影剧院、宾馆等公共场所以举办保健知识讲座为名实施保健品推销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屡禁不止。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由于盲目购买而蒙受损失,也发生了消费者购买万余元保健品,后悔冲动购买想退货而销售处已人去楼空的状况。
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桐庐工商提供了一个值得参考仿效的办法。日前,桐庐工商联合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对该类活动实行备案登记、资质审查,同时设立维权保证金。目前,相关保证金已达28万元。
按照当地规定,集会宣传推销产品活动必须备案登记,由申请人提供5-10万元的现金担保,并将资金统一存放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门用于消费纠纷处理。同时,申请人必须承诺对其推销的产品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十五日内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可要求退换产品,销售方不得拒绝。若消费者发现在活动中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销售方拒绝无理由退货或者无法找到,可向消保委提出先行赔付要求,先行赔付金额从销售方所缴维权保证金中扣除。该维权保证金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规动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退还给缴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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