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秀气的王轲萍戴着一副黑边眼镜出现在被告席上,在她旁边,站着另一个叫张玉玲的女人。
案发前,王轲萍是一家国家银行的个人金融部副主任;张玉玲是诸暨一家服装企业的女老板,叱咤商海10余年,一度是绍兴当地的风云人物。因涉嫌集资诈骗4.5亿元,张玉玲被送上法庭受审。而王轲萍则利用手上资源,为张玉玲介绍了不少“客户”,助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000多万元。
两个女人,今年都37岁。因为钱,她们走到了一起。
银行金融部副主任一再说,自己是在做“好事”
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张玉玲的服装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银行贷款已无法满足她的需求,于是,她想到了向朋友借钱。
但张玉玲的“借”可不是普通的借,她以3分、5分、7分甚至1毛的月息为诱饵,向他人借款。
2008年至2011年10月,张玉玲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周转资金、银行转贷、购买土地等为由,从许某、周某等64人处累计借款13亿余元。至案发,张玉玲已归还了8亿多元,实际“圈钱”4.5亿余元。
在这过程中,同岁的王轲萍助了张玉玲“一臂之力”。王轲萍当时是一家银行的个人金融部副主任,她先后介绍了8名“客户”给张玉玲。这些人,都是王轲萍的亲戚朋友。
有银行副主任做担保,不到两年时间,张玉玲便从这8个“客户”处,借款共计6000万元。
其中,2011年4月,王轲萍介绍黄某和傅某给张玉玲,张玉玲从两人处借款500万元,王轲萍从中得到好处费52万元。
王轲萍不断地表示:“我觉得张玉玲的企业规模那么大,这点资金周转的小问题应该能够解决,所以就介绍了亲戚朋友借钱给她,我只是做好事而已。”
然而,王轲萍口中的“好事”难逃犯罪的实质,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轲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于4月2日开庭,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
银行职员屡涉非法集资,绍兴检方发警示报告
2011年以来,绍兴市检察院共审查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9件10人,其中银行工作人员涉案3件4人。
“银行工作人员涉入非法集资案件,呈现五个新特点,有的利用身份优势,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都需引起重视。”绍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特点一:利用身份优势骗取被害人信任实施非法集资。
银行工作人员所具有的特殊身份,使被害人对其本人和其集资活动比较信任,特别是被害人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其银行老客户,他们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同意为其提供资金。
特点二:利用业务知识伪造相关文件实施非法集资。
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对借贷、转账等业务流程的熟悉和经手相关业务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相关文件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
特点三: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者一般要为被害人提供银行账户以收取资金,特别是当其编造帮企业银行转贷等理由时,需要伪造该企业负责人或企业的中转账户,银行工作人员则较易利用工作关系而伪造成功。
特点四:利用客户资源充当资金掮客助推非法集资。
目前银行信贷利率与民间融资利率存在价差,这产生了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一线银行工作人员容易获得资金供需方的需求,其在资金供需方之间实际上充当了资金掮客的角色,并从中牟取利益。
特点五:利用低借高贷的方式介入非法集资。
还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向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再以较之吸储利息更高的利息向急需资金的人转手放贷,从中牟取吸储与放贷之间的利息差。
绍兴检察院相关人士称,这份警示分析报告已经由省检察院报送最高检察院并转送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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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东墙补西墙
银行职员
非法吸储5000万
无独有偶,绍兴警方刚刚破获的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中,主角魏鑫(化名)同样是银行职员,短短3年时间里,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多万元。
出事前,魏鑫是一个有本事又讲诚信的人。从农村基层银行做起,一直到市区银行工作,他的能力有目共睹。认识魏鑫的人都觉得,这位银行职员整天和企业老板混在一起,接触的人不是有钱,就是有权,他想赚点外快,那简直易如反掌。
2009年,一位在上海承包建筑工程的朋友找到魏鑫,希望魏鑫帮忙,在短时间内筹集到200多万元的资金,帮助他解决资金困难的燃眉之急。这位朋友许诺,这笔钱会在一个月后偿还,到时会支付给魏鑫一笔高额利息。
魏鑫答应了,他找到一家企业的会计,许诺以月息2%的高额利息借款。因为对方的身份,这位会计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可到了还款时间,上海的那位朋友却拿不出钱来。魏鑫急了,他又给另一家企业的会计打电话,以高息借了钱,还给了第一家企业的会计。就这样,他过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
为了能借到钱,他开出的月息一路上涨,最高时甚至达到了一毛两分。只是,高额的利息支付,让漏洞越来越大,魏鑫很快身处巨大的债务漩涡之中。直到被捕,很多人也不敢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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