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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送用工人员信息 诸暨安华一企业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8-01-19 16:17:05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郑沈娜 记者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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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月19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郑沈娜 记者 孙良)日前,诸暨市安华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一企业走访检查中,查获6起未按时报送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的案子。

  据了解,张某、航某等6人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均未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企业未在法律规定三天内报送该6名外来务工人员信息至公安机关,对该企业处以每人1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老板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民警提醒,用人单位应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人员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人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标签:人员信息 报送 诸暨 编辑: 徐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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