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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人注意!举报这种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8-05-11 11:16:45 来源: 浙江在线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5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燕翔)5月11日,记者从绍兴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针对当前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今年3月1日起,我省试行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范围包括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或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如果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拘留的,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果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举报人可获得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标签:违法行为 奖励 固体废物 编辑: 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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