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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2016消费维权分析报告出炉 网购投诉大增

发布时间: 2017-03-14 15:32:34 来源: 绍兴日报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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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度,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行政执法系统平台从各渠道接收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0633件,总量比2015年同期下降35.04%。同期广告类投诉大幅增长,同比上升达194%,成为去年绍兴市消费维权一大新特点。

  根据相关部门监测分析,在去年的广告类投诉中,其中网络购物反映的广告问题占较大比例,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的广告投诉量为18件,去年激增至201件。涉及的电商平台包括淘宝、天猫、京东、阿里巴巴等,投诉的商品包括服装鞋帽、家居用品、食品、烟酒饮料、布料、首饰等。

  去年5月,市民刘先生在上网时发现,一家销售窗帘的网店正在对其中一款窗帘进行促销,售价29.9元,比原价便宜不少。同时,该款窗帘的销售页面上亦说明,该价格为“仅此一天”。怕错过促销期的刘先生马上下单购买了该款窗帘。但此后几天,刘先生连续几天打开该页面,发现内容没有丝毫变化,遂向12315中心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该网店的虚假广告构成了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原则,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做出罚款3600元的处理。同时,在自行协商后,商家承诺赔付消费者500元。

  在去年的广告投诉中,除了涉及虚假宣传以外,还有一些违规情况较为突出,如使用最高级词汇、绝对化用语、对商品作虚假说明;引用数据无出处;材质宣传与商品不符;夸大宣传商品的品质;虚假降价等。2015年9月,柯桥区一家培训机构就因为在宣传内容上印有“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品牌辅导机构”、“特级教师在这里授课,高级学习分析师,直线提分”等违反广告管理相关规定的词句,被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20万元的罚单。

  “不少商家为了赢得消费者关注,吸引他们购买,在广告中肆意加入许多虚假与绝对用词,不但侵犯了消费者对客观信息的知情权,而且很容易在事后造成消费纠纷。”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绍兴市一直加大力度,对夸张、虚假广告进行严厉打击,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房地产等作为监测的重点,定期分析研究监测数据,通报广告违法情况,并强化广告监测与监管执法的衔接和联动,提高违法广告的处置率。

标签: 消费 维权 编辑: 陶东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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