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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小区壕气十足 给业主派发50万元红包

发布时间:2017-04-24 16:23:30 来源: 绍兴晚报

  

       很多人看来,入住小区后,业主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哪能想到小区业委会给大家分红?这几天,在越城区白鹭金滩小区公告栏上贴着一份由业委会出具的公告:截止去年12月31日,小区经营性收入有结余,将提取一部分发放给全体业主。“平均每户能分到300多元,这样的好事,还是头一次遇到。”该小区的1500多户业主很高兴。

  给业主派发50万元大红包

  4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每幢楼的电梯公告栏上都贴着一份《白鹭金滩经营性收入分红公告》,很醒目。公示时间从3月29日至4月7日。

  公告上说,从2015年开始,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有了很大改观,为回馈全体业主为建设小区付出的努力,业委会同意提取一部分钱分红给各位业主,余下的公共收益继续用于小区其他维护应急项目。

  记者注意到,这笔钱以补充物业费的形式分红,即业主在缴纳2017年度物业费时,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少缴0.2元,这笔钱由业委会统一转入小区物业公司账户。以某位业主家中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算,今年物业费就可少缴240元。

  已缴过今年物业费的业主,在核实情况后,分红将在明年的物业费中扣除。已预缴好几年的业主,可到物业公司那领取现金支票或抵扣以后的物业费。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陈文宝,他说,确实有这么回事,就是公告上说的那个方案。“总共将提取50万元,这笔钱全部来自经营用房收益,平均每户能分到300多元。”他说,这是第一次分红,希望今后这样的回馈能多一些。

  有底气才敢发“壕”红包

  说到底,有钱才能办事。据了解,2015年1月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从物业公司收回了小区经营用房,两年来收入约80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白鹭金滩小区,业委会每半年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然后召集业主代表开“交流会”。“两次交流会上,都有业主提到:业委会成立两年多了,业主好像也没享受到实质性的福利。能不能拿出一部分收入用于分红?”陈文宝说。

  业主的话引起了业委会的重视。几名成员扳着手指算了笔账:如果经营得当,现在小区经营用房每年可收约50万元房租。“在满足小区必要的、可预见的公共维修、改造费用后,业委会觉得可以从经营性余额中拿出一部分,给小区业主派发红利。”陈文宝说。

  今年3月,业委会专门就分红一事进行表决,获全票通过。之后又在小区所有电梯及业主QQ群发布分红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向业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反映。如有异议,也可通过司法诉讼否定此次分红。至公示结束,没有业主提出反对。”该小区业委会一成员说。

  小区里有不少来串门的人,听说这里的业委会发红包的事。“羡慕咯!每个小区基本都差不多的,经营用房出租、电梯广告费收取,这些收益还能用来补贴业主,肯定羡慕。”电梯里,一位来女儿家串门的老人一边读公告一边感慨。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所属的天和社区居委会也对业委会的做法予以肯定。“三方都受益:业主享受到了福利,物业公司今后的物业费收缴率将提高,业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也会发挥得更顺畅。”该社区相关负责人称。

  公共收益分配好事还可以办得更好

  记者了解到,有关小区经营性收入的用法,《物权法》上规定原则上用于小区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补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那么,白鹭金滩小区业委会的这一分红决定,合不合法?

  “业委会作出分红决策,是在业主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进行的,也征求过业主意见。”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陈文宝给记者看了一份《白鹭金滩小区业主大会关于授权业委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方案及经营性收入使用方案的决定》,上面写着“业委会在代表业主大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方案时,应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出台方案前,应在物管区域内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杭州等地也有小区拿出部分公共收益给业主分红,发红包是好事,但还需要注意细节。”绍兴市房管处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从该小区内张贴的公告可以看出,这次分红是由业主委员会商量的事宜,在征求业主意见的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小区业委会进行反向征求意见的前提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已写明可‘反向征求意见’。”该人士说。

  “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正确的做法是,由业委会先发放一份收支明细,下面附上一份意见调查书,就如何使用结余的费用征集业主意见,再确定是用于分红还是用于办理小区等事宜。”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认为,白鹭金滩小区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让业主分享小区公共收益,这件好事还可以做得更好。

 

标签:绍兴 小区 业委会 发红包 编辑: 阮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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