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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绍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到手工资可能有变化

发布时间:2017-06-14 14:26:00 来源: 绍兴晚报 许程丽

  本月起,绍兴市本级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将调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也随之确定,分别为最高为14096元,最低为2820元,较上年均有所提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说,一个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工资决定,不论工资多高或多低,都必须在上下限规定内缴费。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385元,月平均工资约为4699元,以此为缴费基数,按60%的缴费基数下限来算,应该是2820元,按300%的缴费基数上限来算,则应是14096元。

  缴费基数上调,费率不变,参保单位、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应增加。

  以一名月薪2万元的职工为例,他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是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按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4096元执行,该职工缴纳的五险费用(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共为3975.07元~4419.09元,比上一年多支出334.92元~365.85元。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可能导致到手的工资会减少。当然,这并非坏事,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意味着养老等各种保险缴得多了,以后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等其他福利也会相应增加。

  除了企业职工以外,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可在每人每月676元、845元、1691元、2537元四个档次中选择其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234元。

标签:缴费 基数 工资 编辑: 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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