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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幼教“小学化” 增加男教师数量 引来家长老师关注

发布时间:2017-09-02 09:24:00 来源: 绍兴晚报 章唯艰

  9月1日起,浙江省第一部关于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突破了一系列制约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回应了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来绍兴老师与家长的关注。

  学前教育提质提量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以及新的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学前教育正迎来一波新的入学高峰。一方面,“有园上”已成为刚性需求;另一方面,“上好园”成了新的期盼和要求。

  据了解,目前绍兴的幼儿园数量基本能满足需求,“能入园”在绍兴已不成问题。“《条例》的出台,更大意义在于给幼教指明了提质的方向,有利于助推更多孩子‘上好园’。”越城区教体局学前办主任陈利娟指出,《条例》出台前,学前教育是信用教育,随着《条例》实施,幼儿园的设立、监督管理、教师配置待遇等都有了法律保障,“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操作标准也更加细化。”

  纠正小学化教育倾向

  “我女儿刚上小学时,跟班里的一些同学有明显差距,有些孩子在幼儿园甚至学会了乘法,这让其他孩子和家长都挺有压力。”学生家长泮女士认为,孩子在幼儿园主要是培养良好的习惯,同时尽量享受童年,她不赞成幼儿园“抢跑”现象。

  家长的这一诉求,在《条例》里有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教育形式,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培养学龄前儿童良好的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和学习品质。为防止和纠正目前存在的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禁止幼儿园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和进行其他超前教育或强化训练,违反者要负相应法律责任。

  增加男教师数量

  有一支好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办好学前教育的关键。对此,《条例》就幼儿园教师的配备标准、资格准入、行为规范、工资待遇、技术职称评定、培养培训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还特别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数量”。

  这一点,许多家长和幼教从业者很赞同。市民何女士的儿子目前在读幼儿园大班,因为幼儿园全是女教师,她有点担心孩子会变得“女性化”:“虽然女教师更加温柔细心,但如果有男老师加入,更能培养男孩子的阳刚之气。”

  “更多男性教师的加入,有利于培养幼儿的人格,增加园内男教师数量,也是许多幼儿园的目标。”东风幼儿园园长金菊玲指出,目前从事幼教的男教师数量非常少,一方面可能社会上对男幼儿教师这个职业仍有偏见,另一方面学习幼教的男生数量也确实不多。“要改善幼儿园‘阴盛阳衰’的现象,一是可以采取定向培养的方法,二是扩大招聘范围,欢迎外市乃至外省的幼教男教师来绍就业。”

标签:小学化 男教师 幼教 编辑: 金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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